社交,不是,br,用實名合適,發工資是經濟行為過程
提問: 有個很急的問題請大家回答 問題補充: 關于公司發高層領導工資問題,我們公司高層領導工資是另外發的,想問一下,我在用信封包工資時,信封上直接寫某某人還是寫某某總經理,或者寫姓加職稱比較好呢,聽聽各位的意見,謝謝各位啦 医师解答: 發工資是經濟行為過程,用實名合適..
發工資不是社交活動.不宜用職稱.應該用實名,但可以加上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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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t3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