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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婚前,我的,公正,都是
提問: 婚后的財產和責任義務是不是也可以婚前協議公證? 問題補充: 按照我的想法我不想結婚,可我的男朋友堅持要合法領證,我掙的沒他多,但自己很知足,夠花.他掙的雖然多,可我整天提心吊膽.如果他硬要結婚,我想通過協議公證,婚后,我不介入他的財產,也就是我們各持自己的財產,我也不承擔他的債務.說實在的這是我最怕的,他是做生意的,經常和別人有金錢來往,可又不讓我打聽.

可回頭想想,這樣的婚姻又有什么意義?
請大家幫我參謀這樣的方法是否可行,別笑話我啊,幫我解答一下. 医师解答: 婚前財產公正本來不是什么大事,但我的感覺就跟你自己反問的一樣“這樣的婚姻又有什么意義?”我認為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婚姻是人生大事,豈同于兒戲?如果他跟別人的金錢來往他都不讓你知道,這足證明他對婚姻的忠誠是什么態度了。婚姻對于雙方都是平等的,不能說他賺的錢多就可以多花錢、支配家庭的經濟,他還有支付配偶經濟開支的責任。他過分看中金錢,在你們未結婚前就打下了這么一個伏筆,可能在婚后的生活中就是一個難以消除的陰影。因此,你務必考慮清楚,婚前財產公正只是一種形式,最實質的問題是你們對婚姻的態度!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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