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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 問題補充: 人生如果從一開始就有意義,那是什么?如果沒有,那我們該走向哪? 医师解答: 人生本來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但是,每個人都有意或者無意的給自己的人生賦予一定的意義。當一個人認為,人生就是戰斗的時候,他會一生去戰斗,結果,他的一生就是戰斗的一生。如果一個人,認為人生就是追求幸福,那么他會一生去追求幸福,他的一生就是追求幸福的一生。如果一個人認為人生就是普普通通,平平淡淡過日子,他的一生就是平平淡淡的一生。人生究竟是什么,完全是由自己決定的。人活著是為什么?如果弄明白人是什么,人生的根本意義和社會價值也就清楚了。

人不過是茫茫宇宙中一個小小的地球上的生物中的一種罷了,是宇宙的物質際會而成的一種特殊的物質形態。只不過這種物質構成有了生命,有了較高級的思想。人類和其他物質有一樣的特征,產生、滅亡、轉化等。他的意義就是體現了宇宙之中物質的一種轉化和存在。他不可能影響宇宙的根本。而且將來消滅或轉化為其他物質形態后,人類也就消失了。(不排除其他星球上有類似人的動物,但那和我們無關。)

有了思想的人們面對這茫無邊際的宇宙和自己“可悲”的命運,十分不甘心,極力想找到自己生存的“偉大意義”,以區別于其他的物質其他的生物。但是理智告訴我們:人和其他的物質其他的生物有本質的相同點,只不過思維稍微高級一點,但卻無法跳出、擺脫宇宙。所以“人為什么活著”這個命題,如果想針對宇宙、自然,就只能是妄想。如果把這個命題相對化,不是針對宇宙,而只是針對人類自己(包括“我”)的生存延續問題,這個命題才具有意義。
再說,一個人的出生并不是“我”自己的意志,是人類、父母把“我”生下來的,所以“我”的臨世不可能有“我”自己的出生目的。“我”的出生“目的”是大自然、人類、父母“強加”給“我”的。所以個人的人生觀必然和人類、父母的“目的”有共同的切合點,形成個人人生觀當中的“社會意識”(后邊將談及)部分—延續人類。所以,不管“我”意識到沒意識到,人活著的目的只能是:如何使人類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相對長一些,好一些。

人類包括整個人類社會(大我)和“我”自己(小我)這樣兩個端點。盡管因為個人的生物本能—個人的生存需求和享受需求使每個人都具有先天的自我性,從而形成了個人人生觀中的“小我”部分。但社會意識(“大我”)一定會通過社會、環境的影響注入個人的人生觀中,只是程度不同罷了。所以,人的人生觀必然會包含著“大我”和“小我”這樣兩個端點。不同的個人的人生觀也就在這兩個極端之間徘徊、選擇著:

1、以自己個人為中心,為標準。活著就是一切,一切都是為了我活著。我的欲望第一。(可以“小我”代稱)
2、以社會為己任。我是人群、氏族、父母生養的,所以我同樣是他們中的一分子,沒有他們就沒有我。所以我要講回報講責任。也要為人群社會及親友盡責盡力。(暫以“大我”代稱)
實際上兩種絕對極端的人是很少很少的。個人世間處事時,總是在小我、大我兩者之間權衡的(盡管有時是下意識的),只因個人的條件不同,認識不同,就有人側重于自我,有人側重于社會。目前流行的人生答案中有所謂“價值”說、所謂“心理平衡”說,也無非是在這兩極之中找“平衡”和“價值”罷了。譬如,“活著只要自己快樂滿足就是了”的說法。似乎以個人為標準,但其中也有人為別人為社會服務感到了愉悅,所以持這種論點的人也存在那兩個極端的差異。

“延續人類” 是每個人的與生俱來的責任義務,每個人的社會價值也就在對“人類的延續事業”的貢獻大小上面。對社會、他人損害多于貢獻的人,是壞人,其社會價值是負數。對社會、他人貢獻多于損害的人則是高價值之人。人的價值問題就是這么簡單。

積極的人生觀中,目前最流行的“追求人生自我價值的實現”之說,象常見的“爭口氣”、“轟轟烈烈”之說一樣,是一種積極向上的人生精神。但是,他們在“自我價值”的判斷上,也同樣存在為小我還是為大我的選擇。如果是極端小我主義者,這種人有時將十分可怕,他有時為了“自我價值”的實現不擇手段,不惜犧牲其他人甚至是整個人類社會的利益;而如果是大我主義者,他的價值觀和社會的價值取向是一致的,往往會為公益事業鞠躬盡瘁、甚至舍己為人,將是難得的好人。

也應該明確一點,因為自我的生活就是整個人類的生存組成的一部分,個人生存的好也是整個人類生存的好的一部分,我們不要否認“小我”的生存意義。“小我” 追求自我價值、自我快樂滿足,如果能以合理合法,不主動掠奪傷害他人的原則來約束自己,這樣的“自我者”也是可尊重的。特別是有些人在社會上奮斗時碰扁了,只得回頭縮在自己的生活圈里,這樣的人更是無可厚非。

消極的人生觀中有各種宗教的關于人生的答案。面對死亡的必然性,心理羸弱的人會非常恐懼,于是,各種宗教應運而生,以來世、天堂、靈魂、極樂世界等虛幻的東西來麻醉這些恐懼的心理。說到底,這只是一種麻醉,可做一種“心理療法”,心理脆弱的人不妨一試。但是如果當真在青燈古佛面前“一醉不醒”,那將渾渾噩噩了卻自己一生。辜負自己作為“人”在宇宙中走一遭的唯一機遇啊!

人的本能的生存需求和理智的局限性決定了,小我是不會不存在的!特別是當社會處在極不公平的時候,心理的不平衡和自保的需要,還會使小我主義非常凸現。但是作為社會,當然喜歡“大我”之人了。當大我之人多了,這個社會就溫暖了。隨著人類理智的發展進步,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思想終究會占上風。

“人類的延續事業”,是社會人生的共同目的,但是由于社會生活豐富多樣,每個人的生活模式、所走的生活道路是不同的。一個人自脫離父母懷抱自立以后,就逐漸融入社會開始走自己的人生路。人類生活包括事業、藝術、生產工作、情愛、金錢、名譽、技術、家務以及快樂、滿足等等物質和精神諸方面的東西,每個人都會或自覺或不自覺地以其中的幾項作為自己生活的方式,通過對這些生活方式的追求、操作,造就出自己的人生形象,有的成為企業家,有的成為藝術家,或者成為領導人、好職工、家庭主婦、棋手、革命者、老好人、老農民、、、、。因此說。事業、工作、藝術、情愛、金錢、名譽、技術、家務以及義氣、快樂、滿足等等物質和精神諸方面的東西,是人類社會生活的具體內容,也就是“人類延續事業”的外在體現;(許多沒有意識到人生的終極意義的人就是把這些個人生活模式的選擇稱為人生的目的。)雖然這些東西對于個人來說“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每個人都應該而且必須根據自己的條件、能力和愛好,來選擇其中的幾項作為自己人生操作的方向和目標,從而完成自己的人生責任和歷程。(有些人在追求這些東西時成為敗類,那是因為在追求它們時采取了損害別人和社會的方法,而不是這些東西的過錯)。

“人類的延續事業”,是一代一代人共同承擔的。每一個活著的人只是盡他一分子的作用。無論是在社會、國家層面效力的社會活動家、企事業組織者,還是為了解決家庭困境勞累了一輩子的村民,他們都是自覺不自覺的在為延續人類盡責盡力,都沒有辜負人生,都問心無愧。只是“崗位”不同而已,在人格上并沒有高下之分。因為每個人在人生操作時,不只是有能力問題,還有條件、機遇(喻稱“天命”)的問題。所以面對順利、成功、挫折、失敗,可以興奮、可以沮喪,但如果因成功而猖狂而目空一切、因慘敗而否定自己而自盡,那就可悲了!

以上我羅嗦的是:人活著的意義在于如何使人類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相對的長一些,生活得好一些。這是大自然、人類、先輩和“我”的人生意義切合點,是自然和理念的共鳴。人,不要以為自己會無限崇高甚至要超脫宇宙規律,或者因為免不了“一堆黃土”而渾渾噩噩無所追求。對自己不要太刻薄,也不要太遷就;不要幻想一輩子都“開開心心”,也不要在困難面前跳樓上吊。應根據自己的愛好、能力、環境條件來選擇和調整自己的人生道路,力所能及地為自己為別人為社會作事,“盡人事以聽天命”,把自己有限的一生過得有滋味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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